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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适合推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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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适于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作者:周宇红(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和王千一(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多年的实践表明,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个人征信系统。区块链技术作为信息技术领域的新生力量,具有可追溯、不可篡改、数据公开透明、弱中心化等特点。可应用于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验证和提取过程,是解决征信系统现存问题的有利技术手段。

目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突出,导致基于诚信的共享经济模式发展受到制约。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跟不上新兴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一方面,目前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有限,个人信用记录远未普及。目前我国征信机构的信用数据来源仅限于自身交易数据,信用记录仅反映个人在某些特定领域的诚信状况。机构间征信数据不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局面,难以构建全方位的个人信用画像。而且现有的征信数据采集方式会导致一部分人的信用记录是空白的。比如电商平台基于交易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没有交易记录无法评分;对于没有开通信用卡,没有贷款记录的人,银行不会出具信用报告。

另一方面,目前在信用信息的验证和错误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征信机构核实征信记录真实性的能力有限,造成征信信息的错漏。而且现有的征信修改机制也不够严谨。行为人对征信信息提出异议后,经商业银行审核后可修改记录,存在数据篡改风险。此外,信用信息的需求方很难获得相关数据。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个人征信体系。除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政府和银行征信系统会有限披露信用信息外,其他民间征信机构普遍不愿意共享信用数据。共享经济的有效运行需要较低的信用成本,信用信息提取困难,极大地限制了共享经济的发展。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的缺失、错误、提取困难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推动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基础。区块链具有弱中心化的特点,可以解决征信难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已注册征信机构131家,这是实现数据上传区块链的基础。执法部门、银行、重要民生领域的国有企业和民营征信机构通力合作,上传数据,加强数据的相互验证和整合,形成覆盖全社会、包含全方位征信信息的个人征信体系,降低信息采集难度。

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信用数据的错误和遗漏。区块链技术基于传统分布式一致性技术建立的验证池共识机制,可以实现秒级共识验证,保证链内信用数据的一致性,避免错漏。同时,错误的数据被阿根征信录入

区块链技术具有可追溯性,方便企业查询历史信用记录。区块链中的每个块的数据通过散列值加密,并按照时间顺序串联。从事共享经济行业的企业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查询目标对象的历史失信记录,打击失信人的侥幸心理,增强征信系统的威慑力。

为此,政府应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推动执法部门、银行征信系统、国有企业、民营征信机构在重要民生领域的联动,共同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为共享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055-79000(2021年3月19日02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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