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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经验和经济实力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开始一场“区块链”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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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经验和经济实力的人更容易受骗?起底“区块链”骗局

号称“币圈最大的基金”,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

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200多万,层级关系3000多层,涉案金额148多亿元.

2020年9月26日,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网络传销案作出判决:陈豪、丁华清、彭义贤、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上述人员分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及赃物。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跨国传销犯罪。

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经济概念在网络上迅速流行起来。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阐述了基于区块链技术、P2P网络技术、加密技术、时间戳技术等的电子现金系统的架构概念。这标志着比特币理论的诞生。两个月后,理论付诸实践。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列号为0的创造块诞生,这也意味着比特币的正式诞生。6天后的1月9日,又一个序号为1的积木出现了,它和序号为0的创世积木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链条,这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区块链概念的流行也点燃了虚拟货币的投资活动。

与此同时,许多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等案件也频频出现。社会上一些原来的“老套路”也穿上了“区块链”的“新马甲”,利用一些人想快速赚钱的心理疯狂敛财。

骗钱和传销一模一样。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豪、丁华清、彭逸仙等人通过“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超过200万人。除了国内会员,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海外会员,最高层级关系超过3000层。

短短一年时间,该平台已吸纳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917万余笔,按照案发时的市场行情,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虚拟货币大部分用于向会员发放奖励,部分变现用于陈豪、丁华清、彭逸仙的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为什么一个网络平台能吸收这么多会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科科长徐宇杰指出了其中的玄机:即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其中。

陈豪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规定会员由网络公司推荐,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然后以虚拟货币加入俱乐部,每月可获得6%至18%的收益。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他们还引入了“执行委员会”奖励模式。按照发展成员的级别和规模,高管由低到高分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大神”依次可以获得所有发展下线“智能搬砖收入”的5%、10%、15%提成。

“创造”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度奖、年度奖,其年度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平台不收人民币,只收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所有利润和佣金都以“Plus”形式支付给会员。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加币”是一个

同样,广东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晓发、龙义清、向的“区块链”传销案也是如此。

黄晓发等人宣称他们的“区块链”技术是“世界领先”、“中国首创”。不仅如此,还吹嘘自己的GCB币可以全球购买、支付、汇款,但只涨不跌,并试图通过购买矿机和GCB币来引诱参与者获得加入资格。

然后,他们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前前后后几十万人被骗。

2020年6月,南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黄晓发、龙义清、向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黄晓发、龙毅清不服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一些虚拟钱币发行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之前的传销非常相似。不同的是,他们加入了“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概念,实际上他们没有任何实体的商业活动。他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发展下线来维持平台的运营,本质上就是一个“庞氏骗局”。

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投资越来越感兴趣,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一点。

他们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推销虚拟货币、养老盘等。将“区块链”技术等同于虚拟货币,公开或半公开地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在一些中小城市,一些MLM组织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进行诈骗。他们冒充‘区块链’科技公司,以所谓‘区块链’投资专家的名义到处开设免费培训课程,带领人们煽动大众抓住所谓的投资机会。”徐宇杰说,这些人的欺骗与保健品传销如出一辙。大多数人,尤其是老年人,对“区块链”和监管政策了解不多,很容易掉入陷阱。

都是“套路”和“包装”

“区块链”是一个新概念。2019年10月,中央有关部门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一些头脑灵活的人盯上了“区块链”这个概念。

常见的表现是:利用“区块链”的名义进行炒作;编造“个子高”的理论骗人;利用名人大V“平台”;空投“糖果”引诱他人;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很有诱惑力。

根据2019年12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区块链犯罪防控”研讨会,目前“区块链”犯罪有10种类型。

即盗窃、诈骗虚拟货币、数字资产;违规开办交易所,管理混乱;以“割韭菜”为目的,发行竞技币、山寨币;通过虚拟货币渠道进行勒索、非法交易和洗钱;与“采矿”有关的违法犯罪;与“存单”相关的违法犯罪;假证的来源项目;与资金池有关的犯罪;与“智能合同”有关的犯罪;与新概念相关的犯罪,如叉币、联盟链节点选举等。

《方圆》记者梳理近期利用“区块链”概念骗钱的案例发现,无论是发币、“挖矿”还是所谓的合同、存证等。那都是“套路”和“包装”。

“套路”之一,“挂羊头卖狗肉”,就是打着科技的名义搞传销。前面提到的江苏盐城案和深圳南山案都是如此。说“世界领先”、“中国第一”,不过是用“区块链”这个概念虚张声势罢了。

以陕西Xi安警方破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为例。在“区块链”的旗帜下,Xi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通过网络传销的方式,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发展线下市场,自行控制升值幅度。受骗群众遍布全国31个省份,涉案金额8600余万元。

第二个“套路”是“空手套白狼”,炒高币,然后“割韭菜”。山东济南一家名为惠乐易的电子商务公司,以“区块链”为幌子,在网络上设计了一个假的虚拟盘,并发布了“珍贵币”、“珍贵币”等各种虚拟货币。

基本做法是打着布施的幌子,给新MLM人员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货币一路升值到一百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加入;

最后通过所谓虚拟货币贬值的周期性波动,割韭菜,涉及金额3亿多。

第三个“套路”是找名人“代言”,吸引民众。有些骗子本身没多大实力,但会蹭“区块链”热度,甚至找名人“代言”或“碰瓷”名人。

他们常用的方法就是宣称自己的项目比其他项目好,投资方是大名鼎鼎的“XXX”,买家是“XXX”等等。有些人认为名人参与过,自己参与不会错,不自觉的投入了很多钱。

第四个套路是推广“矿机”,专攻“小白”。在“区块链”骗局中,犯罪分子一般会让投资者购买他们的“矿机”来“挖矿”赚钱。并谎称只要有“矿机”,躺着就能发财。

其实这些“矿机”只是骗子手里的几行代码。背景可以随意换,想怎么换就怎么换。投资人挖来挖去,最后看到的其实是一些骗子给的一堆没用的数字。

055-79000记者咨询了一些电脑“发烧友”了解到,所谓“矿机”原本是指一种用来赚取比特币的专用电脑,有实物。现在提到的“矿机”大多没有实物,很多在网络平台上卖给用户的矿机其实只是一串数字代码,也叫“虚拟矿机”。

起初,“采”也是字面意思,如采金、采银。比特币兴起后,有人认为利用计算机计算数学问题来获取虚拟货币的过程与挖矿非常相似,于是将获取比特币的过程称为“挖矿”。

在深圳南山区“区块链”传销案中,数十万受害者之一的王女士受黄小发、龙义清团伙蛊惑,先后注册了20余台“矿机”。她以为用“矿机”去“挖矿”就能赚大钱,没想到投入几十万元后,连北方都找不到了。

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表示,每当有新东西出来,就会有人借助这个新东西进行诈骗,因为普通人不懂。特别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区块链是相对“高”的。所以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一点知识,想快速赚钱。

过度炒作和乱象需要降温。

从早些年的“人人谈钱”到近年的“人人谈连锁”,“区块链”的概念被过度炒作。

相关办案人员和专业人士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名义招摇撞骗、搞集资,造成了社会对“区块链”技术的负面认知,阻碍了技术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加强监管,及时给过度炒作“区块链”造成的乱象降温。相关部门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联合监管和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017年9月,中央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方圆》,明确停止虚拟货币直接交易,将代币发行融资界定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应做好退场等安排。”公告要求各地清理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也就是说,目前我国还没有承认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2018年8月,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吸收资金。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基于区块链概念被炒作用于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事实。

2019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有关监管部门通过一些刚性措施,处置了200多家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关闭了1万多个相关支付账户,关闭了近300个违反相关规定的微博、微信和营销小程序及微信官方账号。

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

在国家层面,在加强整顿的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一些经济活跃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措施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并一再提醒投资者不要将“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混为一谈。虚拟货币的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投资者要加强防范意识。

与之相适应,政法机关也加大了对以“区块链”为名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五行币”、“汉唐币”等以“区块链”为名搭建虚拟平台、涉及数百种货币的大案要案。

前不久,山西太原警方打掉了一个冒用“区块链”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太原警方就是其中之一。

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辛雷、张辉找到一家科技公司,设计了一个打着“区块链”招牌的“云币平台”,并组织王强、张志刚、秦涛、柳岩、刘学、张莎、安超、罗玉珠等人成立资金审计部、言论引流部等部门,大量招募人员,建立微信交流群“免费推荐优势”

为了让骗术更加逼真,他们搭建了一个直播间,有专门的人员在微信群里扮演所谓的“资深老师”和“普通股民”。

直播时,“资深老师”先发布股票走势,再由“普通股民”吹捧,诱骗受害者相信所谓的“资深老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团伙搭建的“云币平台”没有接入任何交易平台。诈骗团伙就是利用这个孤立的造假平台,根据所谓“高级老师”的“收据”,吸引受害者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事实上,受害人每向平台转账一笔钱,诈骗团伙都会以层层转账、提现的方式,第一时间安排所有人取出,受害人得到的只是平台“账户”上显示的几个毫无意义的数字。

太原市民乔大强是受害者之一。他投资了30万元,但他没想到会被“解放军”强行平仓

警方快速调查后发现,有300多名受害者被平台强制平仓,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因此得出结论,这个“云币平台”涉嫌虚假交易。

2019年12月中旬,太原警方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辛雷、张辉等72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缴获手机289部、电脑80余台。

近日,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市检察院已按分工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对于以“区块链”名义诈骗的种种乱象,专业人士建议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新高科技变种”,确实给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少麻烦。

公安、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有必要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打击机制,提高金融专业素养和大数据调查能力,及时发现新动向和苗头,而不是“若无其事不处理”,甚至“若无其事不知道”。

胡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法规,完善立法和监管。对于普通投资者,可以进行适当的管理,设置必要的门槛。比如科技创新板、新三板要设置门槛。“力争把区块链制造的骗局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热潮中保持冷静思考,让区块链不至于像P2P一样被冲上去,最终弄得一地鸡毛”。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勇认为,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重要的是用真区块链对付假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大大增加了数据欺诈的成本。数字签名技术可用于加密相关数据,消除虚假交易。”

胡勇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海关跨境贸易网络服务,可以将交易订单、运单、报关单等数据加密上传到区块链。这些数据通过密文向参与方进行真实性验证和交叉验证,非参与方很难获得链上的数据,可以极大地保障交易安全,降低金融犯罪风险。

投资赚钱,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哪里有钱,哪里就有欺诈。区块链技术已经发展了13年。在过去的13年里,区块链作为一个技术创新者,已经非常接近金钱。因为已经很近了,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关注,导致了这个领域的大量造假。

如何防骗防诈骗?专家和办案人员提出了一些窍门。

专门研究“区块链”的学者胡说,防止诈骗很重要,就是千万不要听信“忽悠”。

事实上,90%的人听说过“区块链”,但是80%的人不知道“区块链”到底是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而且“区块链”这个概念本身就是时尚和先进的,这就给了一些作弊者可乘之机。

怎么才能不被忽悠?胡认为,要加大“区块链”知识的普及力度,让普通投资者知道什么是“区块链”,其核心内容是什么,消除老百姓对“区块链”的误解。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奇波认为,面对潜在的诈骗危机,公众可以做三件事,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你要谨慎投资,不要相信“炒作”的承诺。接到与“区块链”有关的电话后,一定要上网搜索核实其公司信息,防止轻信虚假投资骗局。

第二,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轻易向个人账户转账。

第三,可以使用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通过骚扰拦截功能拦截不明、加密等隐蔽来电,防止上当。

徐宇杰说,无论MLM组织如何变化,其本质总是离不开“出钱”、“高额奖金”、“发展下线”等标签。在这种情况下,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提醒人们,在投资理财领域,一定要“生疏”,充分了解后再做打算,不要轻信网上未经证实的信息,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王说,与传统诈骗案件相比,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名的诈骗案件一般有两个特点。

一是目标人群少,但个别受害者损失比较大,部分受害者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经济实力。虽然受害人数比较少,但是损失很大。如果完全没有接触过这一行,一般不会被骗。

二是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如果受害人在后期没有发现自己被删了或者被拉黑了,其实在一定时间内是发现不了自己被骗的。

办案人员也提醒准备投资理财的人,不要被“白皮书”欺骗,更不要被“合同”欺骗。

要了解一个投资理财项目,第一步就是阅读白皮书。但是,白皮书并不是高大上的东西。很多骗子就是做个PPT,就成了白纸。它要么很酷,要么很科学,要么声称要用“区块链”改变世界。但是技术点少,没有实用价值。

有些骗子让客户看官网和合同,试图展现最好平台的形象。但事实上,有官网,有合同,并不代表一切都好。官网和合同里的一些所谓的承诺只是一个大饼,都是编出来的。

王说,投资有风险,要做好前期调查和深入调研,了解其资金和技术实力,而且一定是正规渠道,认清项目性质,避免上当受骗。(本文涉及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作者:郭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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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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