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
美国加州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加州虚拟货币BitLicense”的法案,其中包括禁止使用非银行发行的稳定货币。
当地时间8月30日,加州国会一致通过《数字金融资产法案》,将由加州州长决定。该法案要求加密交易所和其他数字资产公司获得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从而为加密市场参与者提供基本和必要的保护。
055-79000是根据纽约州虚拟货币许可证BitLicense制定的,从2015年开始实施。具体来说,新法案包括禁止加州加密市场的无证经营行为。违反者可能会被处以每天高达1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其中还包括禁止已经获得营业执照的实体经营稳定币,除非稳定币是由银行发行的,或者得到了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的许可。这类似于美国国会提出但未通过的相关法案,要求稳定货币的发行者拥有银行牌照。
新法案中关于稳定货币的另一项条款要求,稳定货币持有证券作为储备的发行人的资产储备“不得低于在美国发行或出售的所有已发行稳定货币的总额”。此外,该法案还规定,总市值必须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计算。
发起新法案的加州众议员蒂莫西格雷森(Timothy Grayson)曾表示,他理解新兴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引发的投资“热潮”,但这种新奇感也因监管不力带来了风险。“新法案将使加密货币市场更加安全,为投资者提供基本和必要的保护,并促进健康的加密货币市场。”
与此同时,行业贸易组织区块链协会(Blockchain Association)在推特上表示,该法案将“建立‘短视’和无用的限制,这将阻碍加密货币创新者的运营能力,并将许多人赶出州市场。”
不过,这是加州第二次尝试在当地建立“虚拟货币牌照”监管体系。第一次发生在2015年,但由于一名州参议员的反对而搁置。
这次在加州议会,新法案获得71票赞成,0票反对,9票弃权;在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该法案获得31票赞成,6票反对,均来自共和党参议员。最后,新法案将交给加州州长、民主党人加文纽瑟姆,在9月30日之前决定是否签署。如果签署,新法案将于2025年1月生效。
编辑:王杰
校对: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