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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比特币现金纠纷案!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已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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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比特币现金争议案!北京海淀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冯老师在OKCoin网购比特币,提现时发现未能领取到比特币。经协调未果,冯老师将OKCoin注册公司、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8月16日,据北京海淀法院官方消息,海淀法院已审结比特币现金纠纷案。法院判决乐酷公司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38.7480个比特币,驳回冯先生赔偿1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据悉,本案于2018年7月12日由海淀法院审理,是国内首例因比特币“分叉”引发的比特币现金纠纷案。

根据Yangguang.com此前的报道,比特币分歧争端始于2016年11月。冯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在乐酷币行注册个人账户。自2017年1月12日起,他的账户余额为38.7480比特币(BTC),至2017年11月27日,他已提现38.7480比特币。但之后冯先生无法通过OKCoin的网络账户领取相应的比特币现金(BCC)。

收款失败后,冯先生咨询了OKCoin的客服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比特币现金收款通道已经关闭,且由于之前没有收到比特币现金,所以事后无法收到。此后,冯先生多次与OKCoin沟通,仍未收到比特币现金。

在此背景下,冯先生将OKCoin的权利人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38.748比特币现金。冯老师说,起诉时,比特币现金价格约为每枚6450元人民币,38.748个比特币总价值约为24.5万元人民币。此外,据信OKCoin银行关闭了收款通道,导致他失去了在高点卖出比特币现金的交易机会。故要求OKCoin银行赔偿由此造成的交易损失共计169969.22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8月6日,OKCoin发布公告,发布了《关于审理比特币分叉引发的投资者诉讼案件》的回应。OKCoin表示,在4个月的有效催收时间内,OKCoin已尽到通知和引导责任,并向用户承诺即使超过规定期限,仍可全额催收BCH。数字资产是创新型投资产品,价格波动大,投资风险高。用户存放在平台上的数字资产,无论上涨还是下跌,都属于市场行为,平台不应该承担任何得失。

冯老师随后回应了ok coin:“ok coin平台关闭了BCH收藏通道,让我失去了高价卖出BCH的可能。目前,BCH的价格约为700美元,比我想接收BCH时的价格几乎减半,比高价格低4倍。OKCoin平台关闭BCH收藏频道的做法,使我未能及时收藏BCH,客观上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比特币属于合同法中的交易客体,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冯老师的诉讼请求在合同法上是有依据的。乐酷币行网的现场公告,虽然是单方面发布,但也可以确认为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依据。乐酷公司应当履行公告中承诺的义务。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冯先生无其他比特币交易,始终持有38.7480个比特币,符合“2017年8月1日20:20前您账户内BTC”的要求。乐酷达公司应根据上述网站公告内容向冯先生分配同等数额的比特币现金。但原告要求赔偿钻头现金价款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该案,判决乐酷公司向原告冯先生的注册账户发放38.7480个比特币,驳回冯先生16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以下为海淀法院审结首例比特币现金纠纷案的通知原文:

海淀法院审结首例比特币现金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8-16 11:18:41

冯老师在OKCoin网购比特币,在比特币提现过程中发现收款失败。协调未果后,冯老师将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此案,判决乐酷公司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38.7480个比特币,驳回冯先生要求赔偿价款损失1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据悉,本案是海淀法院审结的首例因比特币“分叉”而引发的比特币现金纠纷案件。

原告冯先生诉称,其在被告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OKCoin银行网购了38.748个比特币,根据被告乐酷达公司2017年7月25日、8月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冯先生应获得38.748个比特币现金。

然后,当冯先生按照比特币现金领取公告提取比特币现金时,发现网页的“领取”按钮已经不见了。在未能收到bitcash后,冯先生多次与乐酷达公司沟通,但至今对方仍未给他应得的bitcash。

法院经审理查明,乐酷币行网是由乐酷公司管理备案的网站,《OKCoin币行服务条款》载明了该网站服务用户的具体规则。乐酷公司已经发布了三次关于比特币“分叉”的相关公告。其中《OKCoin币行关于比特币分叉处理方案的公告》发布于2017年7月18日,称:“.如果比特币被拆分成一个或多个比特币,OKCoin会根据所有权将所有拆分的比特币提供给所有客户。并逐步上线交易各种新的比特币……”2017年7月25日《OKCoin币行关于比特币和BCC(Bitcoin Cash/比特现金)的处理方案公告》说:“OKCoin银行决定:1。如果您在2017年8月1日20:20之前在您的账户中持有BTC(比特币/比特币),我们将根据所有权为您提供等量的密件抄送,我们将在适当的时间点发放到您的账户。 \”2017年8月1日发布《OKCoin币行关于BCC快照及领取公告》称:“OKCoin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1日20: 20进行账户快照,并根据账户的BTC权益进行核算.所有收到的密件将直接存入您的OKEx现货账户……”

冯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在乐酷币行注册个人账户。自2017年1月12日起,他的账户余额为38.7480比特币(BTC),至2017年11月27日,他已提现38.7480比特币。但之后冯先生无法通过OKCoin的网络账户领取相应的比特币现金(BCC)。

法院审理后认为,比特币属于合同法中的交易客体,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冯老师的诉讼请求在合同法上是有依据的。乐酷币行网的现场公告,虽然是单方面发布,但也可以确认为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依据。乐酷公司应当履行公告中承诺的义务。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冯先生无其他比特币交易,始终持有38.7480个比特币,符合“2017年8月1日20:20前您账户内BTC”的要求。乐酷达公司应根据上述网站公告内容向冯先生分配同等数额的比特币现金。但原告要求赔偿钻头现金价款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乐酷达公司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38.7480个比特币,驳回冯先生的损害赔偿请求。

【法官解读】:

由于比特币技术发展路径的差异,基于比特币(BTC)的“分叉”,2017年8月1日“挖矿”产生了比特币现金(BCC)。乐酷达公司的承诺,正是这种公共管理者服务在其网站上的必然反映。比特币等虚拟物品,普通人可以合法持有,但要自担风险。中国现行政策禁止比特币等虚拟物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在2013年12月和2017年9月发布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备法定补偿和强制的货币属性,因此不是真正的货币。所有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比特币;代币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和代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

原标题:国内首例“比特币分叉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OKCoin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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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币圈菜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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