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网站|NFTS 比特币挖矿 严控之下 还有谁在“挖矿”?

严控之下 还有谁在“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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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之下,还有谁在“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带来高功耗,隐含金融风险,因此相关部门出台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在严格的监管下,各地对“矿”企业的用电清理整顿也更加严格,将过去的拉闸限电扩大到查封矿机、查IP。多管齐下之后,比特币在中国的挖矿力一落千丈,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被全面禁止。目前,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区遇到的一些新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在严格控制下,国内计算能力为零。

小“矿”依然没有绝迹。

洪健(化名)是上海一家视频制作公司的后期编辑。他的同事和朋友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个每天按时打卡的年轻人“家里有矿”。

三年来,洪剑一江之隔,指挥江苏老家的父亲启动系统,用遥控软件操作“矿机”自行开采虚拟货币。直到10月中旬,每月用电量3.5万千瓦时,远超正常居民和个体工商户,作为非正常用电户暂停供电。

事实上,洪健最初遥控家乡的机器只是为了工作时的“视频渲染”。但看到虚拟货币的疯狂趋势,他把家乡三层小楼的顶楼改造成了“矿”,陆续添置了50多台设备,加入了“挖矿大军”。

“比特币需要专业的挖矿机,普通的电脑设备只能挖以太坊。2017年初以太坊每个才10美元,到2018年初已经涨到1000美元了。”洪健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三楼有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堆满了货架,显卡、主板、电源分区域编号。装了一个大电风扇,穿过墙壁散热。另一个房间用作仓库,堆满了机器设备。打开操作主机进入“开矿”程序,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开始开矿”字样。

随着机器越来越多,普通的民用电已经不能满足“挖矿”的需求,于是洪建以“电脑销售服务”的名义向当地供电所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安装250kv变压器。在被列为非正常用电用户之前,平均每个月可以挖3个左右以太币。

“每个月电费两万多,设备投入基本平衡,不赚钱。”洪健说他准备趁着显卡价格还不错,就把设备卖了,不干了。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特殊的“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消耗极高的能量。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文整治“挖矿”,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

记者注意到,由于耗电量大,此前大规模、工业化的“开采”项目以水电、火电为主,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新疆、四川、云南等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为了吸收富余电力,促进地方税收和经济发展,以建设数据中心的名义招商引资,让“挖矿”工程快速进行。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强调坚决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坚决防止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这被外界视为国家层面首次对比特币的“挖矿”和交易提出明确挑战。于是,一些“挖矿”项目很快就被关掉了,直到11个部门联合发文,日用电量上百万千瓦时的大型“矿”才枯竭。

今年10月,剑桥另类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5月至7月,中国在全球比特币所需计算能力的份额“mi

从各地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已经全面禁止机构大规模“挖矿”,但各地仍有个别“挖矿”行为。

今年10月,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在其官网发文称,监测发现全省有4502个互联网IP地址参与“挖矿”,消耗计算资源超过10PH/s,能源26万千瓦时/天。“挖矿”活动主要集中在以太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上。

顺着这条线索,记者前往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等城市调查,却没有发现大规模的“挖矿”工程。经核实的“挖矿”IP地址多为个人“挖矿”行为。比如徐州核实的“挖矿”IP地址属于两家网吧。

这种躲在居民楼、网吧的零散“挖矿”行为,在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例如,今年10月下旬,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居民利用消防走廊放置电脑“挖矿”,被举报查实。同时,江苏、浙江等地的监控发现,有人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搞“挖矿”。

大面整治取得良好效果,个别“挖矿”监管仍有盲区

对于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今年11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发现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单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从而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当地的监管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但据记者实地走访,由于资源禀赋不同,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同时,由于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存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畅、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特别是现阶段对非企业“挖矿”行为的监管还存在盲区。

“自然人的分散‘挖矿’既不规模化,也不企业化。NDRC和工信部没有办法做这种‘挖矿’。”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过去监管更多是从禁止虚拟货币炒作的角度出发。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矿”,开采“矿”一般都会进行交易,可以从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但如果在开采上没有成交,确实很难查处。

“今年10月12日,我们收到了上级移交的第一份虚拟货币‘挖矿’监控名单。经核实,目前反馈问题的IP均为个人行为。”市发改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上级通知整改对象为“挖矿”项目,要求纳入淘汰行业,但对个人的“挖矿”行为没有具体要求。

“我们在辖区筛选出来的这四户也是居民用户,但只要他们不窃电、不欠电,除了持续监控,我们就不能对他们采取限制措施。”国家电网江苏某地级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费,综合计算后电费会更便宜。

“从网络安全的角度来说,运营商只能监控流量,不能监控能耗,所以很难发现‘挖矿’行为。”当地网信办一位负责人说。

“我们不能单纯从用电量来看问题。现在‘挖矿’多是个人行为,能耗低。我们只能通过上级部门的数据反馈向通信管理等部门核实。”上述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挖矿”是一种算力,需要从流量、算力、能耗、资金流动渠道等方面进行筛选。以实现全过程或全链条监管。

“链条的分离

“虚拟货币等密码资产具有金融属性,一旦涉及交易,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刘晓雷说,纵观加密资产产业链的一些环节,无论是前端的“挖矿”、分发,还是中间的交易环节,中国都有严格的监管。虚拟货币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它没有和经济的基本面挂钩。但也要看到,中国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是“链”与“币”分离的一贯态度:支持区块链技术发展,防范加密资产交易相关风险。

刘晓雷认为,在监管政策的支持下,中国的区块链行业仍然大有可为。“此前,我国已经明确将数据定义为新的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交易一直是瓶颈。在大数据管理要求日益规范的当下,在区块链存单的基础上,构建基于隐私计算的数据流通平台,意义重大。”她说。

“区块链技术很好,但应用的前提是相互信任,愿意共同参与,但大部分应用场景很难实现。”一位数字经济领域的资深从业者表示,他们在与一些地方政府合作“上行”项目时,发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普遍存在。本来,区块链的技术是分散的,但最后,它往往变成了一些单部门的区块链,这使得所谓的分散和集中。这种情况值得研究。

受访专家普遍表示支持“链”与“币”分离的监管模式,认为在打击虚拟货币的同时,应保护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技术。中国具有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未来应用前景广阔。但相关行业如何不误入歧途,不陷入非法金融活动的轨道,如何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如何完善大数据治理体系,也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毛海军等多位受访专家提出建议:一是界定个人(家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合法性,明确哪些行为应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统一监管目标,明确权责边界,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不同步的问题。同时,进行监管探索创新,通过电力部门、电信、公安部门的联合协作,通过对用电异常、网络流量异常的实时监控,打击非法“挖矿”。

第三是继续保护和发展数字技术,如区块链技术。

作者:本报记者郑杨定淼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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