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网站|NFTS 比特币挖矿 窃电致国家损失1300万!镇江特大矿机比特币挖矿案主犯获刑13年

窃电致国家损失1300万!镇江特大矿机比特币挖矿案主犯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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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电导致国家损失1300万!镇江特大“矿机”挖比特币案主犯获刑13年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12月24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窃电案,这也是建国以来江苏最大的一起窃电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间,兰某峰、毛某海等10名被告人先后购买比特币挖矿机3000余台,租用厂房私自连接外部线路,采用变压器短路等方式,从租用厂房内秘密窃取大量电力,共造成国家电力损失1300余万元。6月27日,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兰某峰等10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镇江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朱永权介绍了案情。获取比特币的过程被形象地称为“挖矿”,这些电脑设备被称为“矿机”。机器采矿需要的不是矿工,而是电,而且这不是一点点电,而是非常大量的电。每台“矿机”每天耗电约30千瓦时,本案被告使用了约3000台矿机。比特币的产生就是计算的过程。如果你得到正确的答案,你将获得优先权。为了尽快得到计算答案,矿机需要保持运转。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消耗最大的是电。

据了解,比特币挖矿机其实就是一台用来赚取比特币的电脑,多是通过上市大量显卡来工作,需要消耗大量的电量。但如果正常购买电力用于比特币的生产,几乎没有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矿主”们会对偏远的厂矿进行“炮轰”。庭审中,兰某峰等人主动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的3000余台“矿机”及其账户内持有的14枚比特币作为违法所得退还给供电公司,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他们当庭认罪并服罪。

最终,合议庭综合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及十名被告人的陈述,分别判处主犯兰某峰有期徒刑13年,主犯毛某海、李某有期徒刑12年,其余7名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

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吴说,这起盗窃案有其特殊性,涉案金额极其巨大。此案涉案电力损失达1.34亿元,也是江苏省有史以来审理的最大一起窃电案。

江苏记者/盛辉

(本新闻版权归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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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区块链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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