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链接]
2022年2月,杭州某数码科技公司通过平台发布抢购公告,称将限量销售一款“NFT数码收藏盲盒”。公告建议抢购时填写与实名认证信息一致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否则平台将拒绝未实名认证、个人信息不正确等无效订单,并对无效订单进行强制退款。王通过公告中公布的进货渠道抢购了该公司销售的一款“数字收藏盲盒”,填写手机号和个人信息后支付了999元。但因王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部分号码与实际信息不符,公司一直未发货,10天后强制退款给王。王认为公司此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赔偿其损失9999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NFT数字馆藏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处置性、可交易性等物权特征,也具有网络虚拟性、技术性等网络虚拟财产特有的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杭州某数码科技公司发布的抢购公告规定,未实名认证或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的,被告有权解除合同。原告王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不符合规定,属于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的情形。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具体表现。原告王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报》(2023年2月18日05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