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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宇宙合规咨询潮:虚拟财产保护成焦点 NFT侵权初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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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合规咨询骤增:保护虚拟财产成焦点,NFT侵权现象初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黄、实习生夏诗怡广州报道。

“最近,大型科技公司对元宇宙合规咨询的需求激增,尤其是在游戏、社交、艺术和文化领域。”一位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社交媒体平台脸书更名为Meta,“元宇宙”的概念开始在资本市场流行,元宇宙的合规治理问题也引发了讨论。据记者了解,一些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了对元宇宙合规性的研究,元宇宙合规性问题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虚拟财产、NFT、数字身份、隐私数据安全和元宇宙规则制定。

《元宇宙产业及元规则体系合规建构蓝皮书》,由垦丁律师事务所发布,提出了“元规则”的概念,特指元宇宙中用于调整期间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为现行法律所认可的自治规则。

石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衍告诉记者,企业和资本抢占了元宇宙的风头,带来了很多合规要求。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种新的元宇宙形式的应用是模糊和滞后的。如何适用和延伸现有法律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保护虚拟财产成为焦点

“元宇宙是一个完全数字化的空间,资产形态也会完全数字化。”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元宇宙》作者于佳宁告诉记者,其他国家积极研发的央行数字人民币和数字货币将实现货币数字化,以区块链为基础将创造出大量NFT等新的数字资产,包括大量实物资产形成的数字资产。

保护虚拟财产是受访专家提到的元宇宙治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数字平台上创造的东西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大,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用户参与数字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

\”如果超宇宙发展迅速,那么就应该加快虚拟财产的立法.\”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延告诉记者,虚拟财产是超宇宙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国内民法典只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对于如何处理虚拟财产却没有详细的规定,制定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则越来越迫切。

所谓虚拟财产,与传统的实物财产相比,具有数字化、非物质化的特点。目前常见的虚拟财产形式主要有网络游戏装备道具、网络社交账号和海量用户创造内容(UGC内容)等。比如一些视频直播账号拥有大量粉丝,一些网店拥有巨大的用户流量。这些虚拟账户具有可观的现金价值,是典型的虚拟财产。

事实上,虚拟财产的形式在海外正以迅猛之势不断发展多样化。荷兰一家名为Fabricant的数字时尚公司专门从事虚拟服装。2019年,它以95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了世界上第一件区块链数码礼服。自今年年初以来,奢侈品牌古驰在超宇宙游戏平台Roblox上推出了虚拟运动鞋和虚拟手袋。

最近超宇宙虚拟土地交易爆发,屡次打破成交价格纪录。11月30日,虚拟游戏平台沙盒上的一块虚拟土地以430万美元(约合2740万人民币)的价格成交,创下了Meta Universe房地产的成交价纪录。著名歌手林俊杰也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她在metacosmic平台分散土地上购买了三块虚拟土地,引起了粉丝的关注。

NFT侵权现象首先出现。

在众多类型的虚拟财产中,NFT作为新生事物之一,引起了市场的特别关注。甚至有一种说法是“一切都可以是NFT”,即有人提出,无论是艺术品、收藏品、游戏道具、域名、门票,还是任何独特的财产,都可以通过缠绕成为NFT。

“近年来,区块链开始与艺术、收藏、游戏等文化创意领域广泛融合,将各种非标资产映射到区块链上,形成新的数字资产NFT,可以大大增强非标资产的流动性和交易范围,降低交易成本和门槛,拓展更大的价值空间。”于佳宁表示,NFT将大大加快实现资产数字化和数字资产化,它也是连接物理世界中的资产和数字世界中的资产的桥梁。它极其符合“超宇宙”的方向,有望成为超宇宙的核心资产类别,但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NFT的法规,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在夏衍看来,NFT本身的性质是一种权利凭证,属于哪种资产需要结合《NFT智能合同》中约定的NFT代表的权利或权利来确定,可能是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债权、物权或其他民事权利。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NFT背后的知识产权侵权将是下一步维权重点,国内已有部分权利人咨询其维权诉求。NFT涉及的侵权问题,主要是指部分权利人的作品被复制并投到NFT发送到平台,被恶意侵犯了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

在海外,NFT涉嫌侵权引发了争议。12月初,奢侈品牌爱马仕发表声明称,由美国艺术家梅森罗斯柴尔德(Mason Rothschild)创作的MetaBirkins NFT虚拟手袋抄袭了爱马仕铂金包的设计,侵犯了爱马仕品牌的商标权。此前,NFT游戏平台1Up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超级马里奥的形象,也被任天堂游戏公司起诉侵权。

事实上,超宇宙中的第一个游戏创作平台Roblox在今年年初上市时就在招股书中披露了风险,称平台开发者和创作者制作的内容的广泛传播是一个新的发展,针对这些内容传播的监管框架正在不断发展。我们为开发者和创作者提供在全球发布内容的能力,每个国家都在开发一个新的法律和政策空间,包括隐私、知识产权、儿童保护、消费者保护和税收。\”

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提到,以版权保护为例,同一件艺术品是否可以上传到几个没有专有权的区块链,NFT出售后作者的权利是否穷尽,也是未来法律需要完善的领域。

探索元宇宙的规则体系

受访专家提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流量和应用进入尾声,科技的进化规律要求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更新,“元宇宙”恰好符合这一发展逻辑。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到来,元宇宙的相关规则和治理体系也应随之更新。

垦丁律师事务所《元宇宙产业及元规则体系合规建构蓝皮书》指出,要在虚拟世界中开辟一片新大陆,首先要建立一套配套的秩序和规则,而这套规则需要能够与现有的法律规则相衔接,同时还要伴随着清理现有法律中不合理的、无法与时俱进的条款。

“目前,超空间产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鉴于立法过程通常较长,不会马上调整,建议行业参与者共同制定超宇宙平台的规则。”张延说,元宇宙正在打破边界,因此必然需要开放一个平台来制定统一的标准。比如可以成立组织和协会,讨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统一规则,有益的实践元素将来会被法律吸收。

国内外的政府和企业都在争先恐后地成立组织和协会,探索和制定超宇宙产业发展规则的治理体系。今年5月,韩国政府发起了“元宇宙联盟”,目标是建立全国统一的VR和ar增强现实平台,清理虚拟环境的道德和法律规范。11月初,首尔市政府宣布将建设元宇宙公共服务平台“元宇宙首尔”,分三个阶段引入元宇宙生态系统,涵盖市政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文化、旅游、教育、公众投诉等。本月初,多家日本企业宣布成立“日本超宇宙协会”。

中国第一个超宇宙协会也诞生了。11月11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获准成立,成员包括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于佳宁告诉记者:“元宇宙是一个新的数字空间,但它不是法外之地。元宇宙行业委员会将积极监测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为政策制定、立法和执行监管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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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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