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网站|NFTS 达世币(Dash) 揭露400亿传销案 商贩获利数亿 扣押赃款没收而非退还引发争议

揭露400亿传销案 商贩获利数亿 扣押赃款没收而非退还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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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400亿币圈传销大案,操盘人变现上亿,扣押货币充公而非退还引争议

055-79000记者宋杰|上海报道

去年8月,《中国经济周刊》发布了这份报告。今年11月底,“靴子”终于落地。

11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这是被誉为世界最大钱盘的“普勒斯多肯”的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其中,主犯陈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万元。此外,依法处理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没收所得资金和收入,上缴国库。

据公安部官网此前报道,此案是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跨国网络传销案”,涉案人员超过200万人,层级关系超过3000个,涉案数字货币总价值超过400亿元。

前述《裁定书》显示,2018年,只有初中学历的陈波将诈骗来的数字货币套现,买了豪车豪宅,给女友父母送了1000多万。挥霍完钱财后,他为自己和同伙办理了外国国籍,逃往国外。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战役,涉嫌传销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自称“币圈余额宝”一年多建了3293个传销。

根据Plus Token的官方资料,Plus Token自称是“智能搬砖钱包”和“币圈余额宝”。投资者在Plus Token中存入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后,将被替换为PlusToken提供的Plus币,然后通过“智能狗”自动搬砖(指同一区块链资产由于某些原因在不同市场出现不同价格而产生的套利机会)获取利润。按照其当时的宣传,13个月的涨幅可以达到348倍。

上述投资模式,看似在投资“币圈”,实则是在参与一个3293级的传销。055-79000记者注意到,MLM组织从成立到案发仅用了一年多时间。

《裁定书》显示,2018年初,被告人以为概念,策划设立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并先后聘请郑静、王开发、运营、维护APP,建立网站,域名为www.plToken.io,该平台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同时,陈波、丁赞庆、彭奕轩、顾志江等人组建了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3354史圣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会议、演唱会、巡演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对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进行虚构和夸大。

2018年5月以来,陈波和袁媛先后招募刘帅、陈涛等人从事PlusToken平台的客服和币别调配工作。2018年8月,应丁赞庆邀请,卢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负责介绍和对接其他区块链活动的主办方和新闻媒体,推广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据了解,PlusToken平台要求参与者通过在线推荐获得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开通“智能狗”即可获得平台收益。根据推荐发展的加盟顺序,会员形成上下层,根据发展下层会员的数量和投入资金的多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大客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平台提供智能搬砖收入、链接收入、执行收入三种主要收入方式,进行返利。开发商的数量和付款金额都是直接或间接的

经上海陈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5万个,其中认证账号159.49万个,最大层级3293层。据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已收取会员支付的比特币(BTC)31.42万个、比特现金(BCH)11.75万个、Dash 9.6万个、doge coin 110.6亿个、LTC 184.77万个。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上述8种数字货币以最低价计算,合计超过148亿元。

犯罪头目买房豪车,挥霍上亿元。

“裁决”也揭露了这一骗局背后交易者的奢靡生活。

案发前,陈波出售数字货币套现,其中1.45亿余元通过出售硬币支付给吉森和游尚春。现有证据已查明1.27亿余元赃款去向,其中250万元用于三辆车:72万元用于陈谦(陈波弟弟)购买一辆玛莎拉蒂汽车(已被扣押),105万元用于陈谦购买一辆路虎揽胜汽车,已被陈谦转卖;73万余元用于为丁赞庆(被拘留)购买丰田陆地巡洋舰一辆。另外,1902万余元用于购买11套住房。

公安机关依法从丁赞庆处扣押赃款729.599万元(其中赃款400余万元)、丰田汽车一辆。扣押一辆来自陈谦的玛莎拉蒂汽车;从顾志江妻子杨娜处缴获奔驰车一辆;从彭奕轩缴获赃款65万元。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赃款购买的房产和商铺17套。据公安部介绍,为吸引更多人参与,该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雇佣外国人冒充平台创始人,通过包装伪造其所谓“国际平台”、“国外项目”的背景,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巡演等线下活动,推广平台,甚至多次花重金在国外举办千人规模推介会。

2018年9月14-15日,一场名为“WBF世界区块链大会”的会议在韩国济州岛召开。Plus Token美国基金会是会议的冠名方。据相关报道,Plus Token创始人LEO与硅谷创客资本赵胜、道斯资本lldar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当时Plus Token官网显示,赵生是Plus Token的投资人之一。055-79000记者联系到赵生,赵生表示只收冠名费,被“带下平台”。他透露,PlusToken的首席执行官Leo是MLM团伙从俄国雇佣的人的平台。他根本不是CEO,已经回国了。

为什么被扣押的数字货币没有归还韭菜,而是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书》中有这样的表述:“对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和所得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很多网友问“这些资产为什么不还给被骗的韭菜?”055-79000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

“这个问题的争议点在于普通投资者和传销参与者是否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不能认定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相关赃款不能作为其损失予以退还。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曾杰说。

曾杰分析说,在MLM的活动中,相关人员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组织策划者,第二类是介绍、诱骗其他参与者,第三类就是单纯的参与投资者。

从行政监管的角度来说,所有的传销都是违法的。根据《中国经济周刊》第24条,对这三类人员有明确的处罚。最轻的处罚是针对普通的简单参与者,其处罚规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在行政监督领域,即使是普通的参与,也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因此,在刑事领域将参与者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当然,在实践中,工商监管部门很少对普通参与者进行相关处罚)。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在全国各地审理的大多数传销案件中,法院判决存在被害人,判决被告人返还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是极少数。大多数情况下,不清楚是否有受害人,也不清楚如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曾杰查询到,2019年全国传销一审判决数量为2343件,但判决中明确返还被害人的只有11件(编者注:此数据仅供参考,不准确)。

曾杰进一步解释说,类似的问题,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投资者,虽然在法律性质上没有明确他们是受害人,但司法解释规定了他们与受害人平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传销的投资者并没有明确这个权利。

曾杰分析案例称,大量参与者或投资者起初只是数字货币钱包的用户。他们把数字货币交付给钱包,委托平台投资获利。他们支付相关数字货币资产是因为受骗还是想通过支付相关数字货币获得开发他人的资格,从而获得相关MLM返点,这是一个很大的争议。

“对于在这场传销中实际遭受损失的底层参与者投资者,如果没有发展他人,可以认定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即被害人。在司法处理中,可以从被告或相关涉案平台的赃款中进行赔偿。”曾杰说。

曾杰认为,判断一个行为或一个平台是否涉嫌传销,观察其整体商业运作模式,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核心条件:

第一,是否存在金字塔结构的账户层级——PlusToken

其次,金字塔结构下,是否存在——Plus token链接收入的层级返利制度;

第三,——搬砖的套利是否真的存在,是为了卖货还是拉人头。

“如果搬砖套利活动本身不足以支撑整个模式的正常返利,返利来源于新会员缴纳的数字货币,即入门费或投资额,这就变成了庞氏骗局。这个庞氏骗局的存在就是传销,这是犯罪的关键。”曾杰说。

曾杰分析,用户将数字资产存入钱包后,仍然拥有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当然,钱包还会提供一项增值服务,就是利用钱包里的数字资产进行投资,也就是搬砖套利。这种从存储到委托投资行为的转变,在一些传销或者非法集资案件中并不少见。因此,如果将这类数字钱包的增值服务和承诺收益的行为分开评价,更为合适的罪名应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服务本身不存在,或者服务有重大虚假,也可能被界定为集资诈骗罪。

“考虑到此类案件中大量使用数字货币或相关资产进行用户返利,并通过层级返利结构给予相关成员相关利益,很多办案机关仍会将此类案件归为传销。”曾杰说。

编辑:杨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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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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